銀行金融卡被盜刷、盜領,該如何確保自己的權益?

唐先生發現金融卡內餘額確實已從上午的19萬餘元變得只剩下58元,趕緊到最近的ATM存提款機,使用自己的金融卡存了100元,以證明卡在自己身邊。

金融卡在身邊,卻收到卡內帳戶存款被轉走19萬元的手機簡訊。4月27日,寧波鎮海區法院宣判一起儲蓄存款合約糾紛,判令被告銀行應賠償唐先生的存款損失19萬元(唐先生在接到簡訊後做的一件事,是他一審勝訴、獲賠全額存款的關鍵)。

唐先生在鎮海區經營一家小企業公司,平時通過微信支付客戶的貨款,微信綁定的是某銀行的借記卡。去年11月18日晚,他在家中吃飯時收到一條轉帳信息:「您尾號為××××的銀行卡,18日18時40分轉帳19萬元…」,查詢後,唐先生發現卡內餘額確實已經從上午的19萬餘元變得只剩下58元。

他沒有立即聯繫銀行或報警,而是馬上離家,趕到最近的ATM存提款機,使用自己的銀行卡操作,存了現金100元,以證明金融卡在自己身邊。然後,他聯繫發卡銀行,並到派出所報警。

第二天,警方查明這筆錢是在河北省唐山市被一種帶卡槽的固定電話機刷走的。目前,警方還在偵辦該案。唐先生與銀行交涉,要求其承擔全部損失,協商無結果後,以儲蓄存款合同糾紛為由向法院提起告訴,請求判令銀行賠償存款損失19萬元以及相應的利息。

庭審中,唐先生聲稱,他與銀行存在儲蓄存款的合同關係,把錢放在銀行,銀行有義務保護存款的安全,但沒有盡到安全保障義務,使其存款被盜,應承擔賠償責任。

銀行認為,金融卡的密碼只有唐先生知道,唐先生將卡與第三方交易平台綁定,存在第三方洩露密碼的可能(還可能存在密碼使用不當、密碼設置過於簡單等問題)。同時,銀行的借記卡章程約定:「凡密碼相符的借記卡交易,均視為持卡人本人的合法交易」,「對掛失生效前發生的金額損失,發卡銀行不承擔責任」。因此,銀行主張不存在過錯,無需負擔賠償。

唐先生在存款被盜領後,在ATM機器上存入100元的舉動成為他勝訴最有利的證據之一,此舉證明,真正的金融卡在他身上。法院審理認為,原告唐先生在被告銀行辦理有儲蓄功能的借記卡並存入存款,儲蓄合同關係合法有效。他的錢是在河北被盜刷,而本人及銀行卡均在浙江寧波,可以認定其銀行卡存在偽卡。

唐先生在發現銀行卡被異地操作後馬上報案,採取了補救措施防止損失擴大,並無過錯。銀行作為發卡行,沒能對偽卡進行有效識別,導致盜刷盜領,應對由此造成的儲戶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借記卡章程是銀行為重複使用而預先印製,系《合同法》意義上的格式條款,相關條款免除了被告方審核銀行卡真偽的義務及相應的法律責任,不能被認定有效。

法院認為,銀行稱「唐先生將借記卡與第三方交易平台綁定,存在第三方洩密的可能」,但未能提供證據證明:「原告還可能存在密碼使用不當、密碼設置過於簡單」等過失風險問題,沒有事實與法律依據,不予採納。

金融卡(銀行卡)發生盜刷、盜領怎麼辦?法官給你支招:

1)通知銀行並辦理掛失。持卡人應立即撥打銀行客服電話告知賬戶異常變動情況,並辦理掛失。

2)報警處理。持卡人在通知銀行後,應及時撥打110報警,告知盜刷金額、方式、時間、地點,以及交易另一方賬戶信息。

3)ATM存提款機操作。持卡人應迅速到附近的ATM提款機操作銀行卡。此舉的目的在於證明卡主和金融卡均不在盜刷現場,證明銀行卡是被他人偽造並盜刷。在偽卡盜刷案件中,盜刷發生後及時通過ATM提款機進行真卡操作,是證明發生偽卡盜刷行為的最有效方式之一。

 

來源:ww.daliulian.net

延伸閱讀:

喜歡請按讚,或分享文章